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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雜憶 淩鴻勳(2/5)
南洋初辦時之學科
盛氏創辦北洋及南洋兩校時,國內尚沒有其他的大學(光緒二十七年,清廷派孫家鼐管理京師大學事務為北京大學之前身)。盛氏奏折中常有頭等學堂與二等學堂之建議。所謂頭等學堂乃指如今日之大學或專門學校,所謂二等學堂,當係指今之預科或中學。在南洋方麵盛氏建議設上院、中院及外院三處。所謂上院在盛氏奏折中即指頭等學堂,中院即指二等學堂,而外院則指所有當時所稱之師範班特班與其他短期學校及小學等。在上海徐家匯校園中早就有兩所龐大的建築物,至今尚稱一為上院、一為中院,為一般南洋及其後上海交大學生所習知。中院一直是附中教室,直至後來大學擴充,停辦附中,原來中院亦成為大學一部分之課室及試驗室。至於外院初隻有此名稱,因多係臨時建置,故並無永久之院舍。其後各種臨時班係(見後)結束,在兩院對麵隔一片大草地建附小校舍,亦並無外院或下院的名稱。
盛氏創辦北洋與南洋兩校其初旨趣稍有不同。北洋係“……在津海關道任內籌款,設立學堂,招選生徒,延訂華洋教習,分教天算、輿地、格致、製造、汽機、化礦諸學……。”(見盛氏光緒二十二年九月請設學堂片)南洋雖在其同一奏片內稱“……如津學之例而損益之。……惟收效旨在十年之後,且諸生選自童幼,……即學業有成亦難驟膺顯擢。……相需方殷緩不濟急,……擬在京師及上海兩處各設一達成館,取成材之士,專學英法語言文字,專課法津,公法政治,通商之學,期以三年,已通大要,請命出使大臣奏調隨員悉取於兩館,俟至外洋俾就學於名師,就試於大學,曆練三年,歸國之後,內而總署章京,外而各口關道,使署參讚,皆非是不得與。資望既著,即出使大臣總署大臣之選也。……其設館之地,京師由專司學政大臣酌定,上海附於南洋公學。……”其範圍包羅之廣與北洋不同。
上節所謂達成館後來究竟有無開辦,筆者未能查證。惟早年在校未嚐聞有此名稱。就上所說,我們可見盛氏當年創辦南洋公學其目光甚為遠到。以上海為東南人文薈萃之區,意欲把南洋公學為培養各項及各級新政人材之大本營。為謀根本計,不得不從小學始。“諸生選自童幼,收效旨在十年以後。”但為師資計,又不能不先開師範班。又以“相需方殷,緩不濟急”,不能不辦“特科”。又想在京師及上海兩處各設一達成館,上海設館之地附於南洋公學。而同時附設在南洋公學者,尚有譯書院(見盛氏光緒二十七年六月奏)。曾請嚴複氏譯《原富》一書,伍光建氏譯《英國商律全書》(俱見盛氏前奏)。又以日人在上海創設同文書館,日議員曾來南洋公學參觀。盛氏因又聘兼通中學之日本教習來華,在南洋公學內附設一東文學堂,以利翻譯日文書籍。“責成譯書院會同公學及東文學堂分別參訂……”由此可見南洋公學創辦之初,盛氏對於此校實有其一貫之遠大計劃,縱的由頭至尾,橫的包羅萬象。後來交大成為一專業之大學自係由於路電輪三事收為國有改隸商部專管的緣故。
南洋早期的總理與監督
南洋公學為盛宣懷氏所創辦,並身兼公學督辦,以言公學早期師長,自應稍述盛氏之一生。盛氏生於前清道光二十四年(一八四四),為江蘇常州人。其父與李鴻章氏有舊,當李鴻章氏由湖北督師入陝,防剿回亂,即招盛入幕。未幾李氏複任盛氏會辦陝甘後路糧台,深所倚重。盛氏雖中了秀才,但幾次鄉試都不第,而獨留心於經世之學。當李氏執北洋之牛耳,盛氏即向其建議先辦鐵路與電報,以謀富強,於是集商股,設電報總局,盛氏任督辦,又兼任輪船招商局總辦。
盛氏對於創辦新政深知儲才為要務,於應詔陳言時已屢向清廷有所陳述。當其任津海關道時,即籌款在津沽設立學堂,為後來北洋大學之前身。旋建議在上海設立南洋公學,曾與兩江總督劉坤一氏詳擬南洋公學章程,在上海捐購地畝,於光緒二十二年開辦,自兼督辦。盛氏於是年被派為鐵路督辦大臣,在上海辦公,在此後六七年間,對於公學事親為設計領導,延攬人才。盛氏後在宣統末年任郵傳大臣,以執行國有鐵路政策,操之過激,致川民反抗,導致武昌起義,清廷遂覆。盛氏雖為政治上一犧牲者,然對南洋公學則為一首創之功臣。